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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用制度

一、宗旨、目的和原则
  1、根据公司的前景规划和发展战略,为了充分满足公司对人才的需求,我们制定公司的政策、待遇、成就、机会和文化,吸引和招揽一 流人才。
  2、在招聘和录用中,注重人的素质、潜能、品格、学历和经验,遵循公正选拔和公开竞争的原则。
 
二、录用条件
  1、公司承认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和资格证书。
  2、对于新录用的员工,本科以上学历不超过45周岁;大专以上学历不超过45周岁;对于公司聘用的技术专家、教授、顾问等不受以上年龄的限制。技术工作(机修、电工等)不超过40周岁;普通工作须初中毕业,不超过40周岁;清洁工、食堂员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,人力资源部可统一规定放宽年龄的工种。
  3、考核合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入职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加入公司。
  4、自动离职及被辞退者一律不准重新加入公司。
  5、应聘员工须保证其提供证件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否则一旦发现有假,既不能被聘用;已被聘用者可被立即解除劳动关系。
  6、应聘员工须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,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产生的法律后果,由其自行承担。
 
三、招聘与录用程序
(一)人力资源规划
  1、人员增补申请规定
  (1)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组织结构整体规划,按照定岗定编的要求填写《用人申请表》;经总经理确认后,再提交人力资源部予以招聘。
  (2)人员增补须具备充分的理由,增补部门须明确提出人员增补的各项细节原因(包括现有人数、现有工作任务、新增工作任务或新增工作内容等) ;
  (3)若增补人员的岗位属部门新设岗位,则在提交《用人申请表》的同时必须提交该岗位的《岗位说明书》。若增补人员的岗位属部i原有岗位,则在提交《用人申请表》的同时提交该岗位的《岗位说明书》,以保证岗位职责的更新。
  2、人员增补申请的撤销
  如有部门要撤销及更改已发出的人员增补申请,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。
(二)入职手续
  1、办理人员入职手续时,必须提供一寸相片8张、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份、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、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、职称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等,原件审核后退回。
  2、在行政部办理住宿及发放工衣事宜,到部门报到后,须部门签字确认。
  3、行政部给新员工统一发放《工作证》。
  4、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所有新员工的入厂培训。
 
四、试用期管理规定
  1、试用期时间及转正
  (1)新录用的技术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。
  (2)实习生实习期按约定执行。
  (3)新员工试用期满后,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试用考核,员工提交《试用期转正申请表》, 经直接部门经理审批后,再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,中层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审批,最后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  (4)试用考核合格后,行政部给新员工统一-发放《工作证》。
  2、试用期培训
  新员工的试用期上岗培训由用人部门自行安排,试用期培训实行导师培训制度。
  3、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,经直接主管提议,分别经部门经理、分管副总、人力资源部、总经理批准,可缩短试用期,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。
  4、新录用员工试用期解聘
  (1)新录用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。
  (2)新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辞职或解聘参照正式员工的程序执行。
 
五、管理与监督
  综管中心是人事工作的主管部门,对各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管理,且不定期全面检查各部门的人事工作。
  各部门对公司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监督,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问题,均可向综管中心中心建议、投诉与举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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